楼主:
gogge2 (Designer jack)
2016-01-23 17:46:15各位版友好,我想请教劳工休假的问题
现况:
公司目前的制度是隔周休二日,单周休星期日 双周休六日
员工4员,最资深的是我,但到职三年仅有特休1天(理应10天)
元旦和228、劳动节、国庆日都没放假
只有放清明、端午、中秋和年假。
问题:
1希望有周休二日
2希望特休可以符合劳动基准法
元旦和劳动节、国庆日不算假日,也无加班费是否违法?
特休计算没有照劳基法第38条计算,是否违法?
想把以上问题搞清楚,自己去跟老板谈判。
我该怎么做才能争取自身权益,还能全身而退
有更聪明的做法吗?
先感谢热心板友的回应指教及批评
我/1、228、劳动节、国庆日都算是休假,休假日征得劳工同意上班应加倍发给工资。特休是劳工的权利,原则上主张就能休假。没加班费违法没错。特休应该也要按照法条才合法。
楼主:
gogge2 (Designer jack)
2016-01-24 14:59:00感谢回答
作者:
mapleone (mapleone)
2016-01-24 17:25:00劳基法施行细则24-2:特别休假日期应由劳雇双方协商排定.雇主一定要给特休,但如何排定休假日期则需协商。
吵这个没意思,看老板的年终够不够意思,是否值回票价.假如是做白工就换工作, 如果年终特大包则自行权衡.一般责任制的公司都是看年终.
楼主:
gogge2 (Designer jack)
2016-01-28 14:02:00您说的有道理,去年年终+奖金是有破十万假设我争取到了,但年终变少甚至没有了,好像也赔了但这样法律根本是看心酸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