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本人住在今年登革热最严重的地方,住家是户户相连的透天厝,某户邻居租屋
在我家的隔隔壁,因为房屋重新装潢后可能排水系统出了问题,造成该户的废水都积到房
子的后面,那摊死水很深且因为连日豪雨,范围越来越大,且散发出一股臭水沟味。情况
已经至少三个月了。期间隔壁住户有向环保局投诉,环保局有来两次,有没有开罚我不清
楚。里长也有介入,不过住户仍没有处理之动作。
问题:想请问一下,因为租屋而生的积水,责任归属于房东还是房客?要达到怎样的程度
环保局才会开罚?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