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手机侵占疑问

楼主: conference (LastManStanding)   2016-01-19 21:26:52
事实经过:
简单来说,就是手机掉地板被陌生人捡走。并且有店家提供的监视器画面为证。
因此我就提供店家的监视器画面给警方并且提出侵占告诉。
此外,我没有拿到报案三联单
( 我有询问该警察,警察说因为我一开始报的是遗失,
之后改报侵占,两个案子合并呈交。三联单主要是预
防警察吃案,但警察有翻纪录本给我看,证明他们没有吃案。
笔录,还有该店家店员访谈也做得很仔细! )
可是过了约莫一个月。刚刚警方打电话告诉我,
说侵占是三年内的轻罪,没有办法调通联记录!!!!!
问题:
在此小弟想请问各位大大:
1. 请问警察说的是对的吗?
2. 如果是对的,那我不就只能摸摸鼻子了....
还是有其他的办法呢?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6-01-19 21:30:00
侵占遗失物是刑法极少数只有罚金(最轻)的要调"妳的" 可以
作者: t158384991 ((MAi-K))   2016-01-20 11:18:00
除非立委修法,结案
作者: ji3g4cj6xu6 (狐狸)   2016-01-20 13:28:00
去电信公司网站,不是能直接下载通话记录,有播出的电话号码明细呀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6-01-20 16:33:00
你可以提供你的。
作者: loveloser (不良猪)   2016-01-20 20:23:00
我国的人权保障最高了 轻罪当然不能调啊
作者: judge1226 (淡然宇静)   2016-01-21 19:38:00
可是楼主是调“自己”的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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