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院很多公文都是寄到户籍地去
但目前没有住在户籍地(目前无人居住,也不是自家的)
因为在台北租房子,房东也不准迁户籍
搬家也不可能(没多于的钱搬家加上租金便宜,真的没办法搬)
台北没有人能够让我迁入户籍
面对种种问题 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寄信去法院询问也都没得到回应 ==
上网询问律师也没人回答......
只好来这边问(或者有人知道哪个单位可以回答这种问题也可以跟我讲一下)
有没有办法就是可以再不改变户籍地的情况下,
让法院的公文可以也寄到居住地?
他要寄到户籍地我不反对,但也希望同时能寄一份到居住地?
至少让我收得到公文
虽然目前没有要告人或者被告的情况
但难保哪天无缘无故被告结果被法院通知寄到户籍地没收到而变成通缉犯
另外,有没有什么办法知道自己目前有没有案子在身?
要怎么知道自己有没有被告? 可以去警察局问吗?还是要回户籍地的法院问?
或者再我现在居住地的法院询问?
请问在台北我是要去哪个法院?
拜托希望有人可以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