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是独生女,已经成年刚满25岁没多久,母亲10年前因意外过世,父亲在约6年前认识我
继母,虽然他们之间没有法律关系,但我继母却就这样住进我家里,控管着我们家的一切
,因为父亲在外地工作,所以连家中金钱都交由我继母控管。
我继母从没有看我顺眼过,一不顺从她和照她的方式做事情,她就会用人身攻击加上很难
听的字眼谩骂我,每次1小时只是基本盘的时间,我为了父亲一直忍耐直到研究所考上台
中的学校。去年3月,我父亲跟我继母正式办理登记结婚,同时也是研究所入学考试放榜
,由于他们俩希望我重考,所以我也重考了但是没考上他们期待的学校,然后谩骂就又来
了,但这次我再也受不了了,我继母在skype讯息里对我谩骂有留存盘案在自己身上,至此
之后我没有再回过家,也没有跟家中有任何联系。
去年10月底,我收到父亲寄来的存证信函,内容是不再继续当我学贷的连带保证人,原本
过年是想去我父亲工作的地方看看他,不过收到这封信之后,我就打消所有念头了,今年
过年也不打算回家,我根本不想回家,而且我需要打工来存自己的生活费跟存还未来学贷
的钱,大致是如此,谢谢阅读这篇不开心又长的故事。
问题:
1.如前面所说我继母掌控著家里的金钱,包含我有的存摺、提款卡和印章都在她手上,我
为了拿回自己之前打工存的钱,由于户头都是用我的名字当户名,所以我用本人挂失的方
式重新申请所有存摺、提款卡,并更新印鉴,不确定这手续是否有法律上的疑虑?
2.我继母是法律系毕业的,可能用来对付我的手段很多,自己想到一个是可以说服我父亲
将我踢出户籍,我户籍在台北,目前人在台中念研究所住学校宿舍,若真的被踢出户籍我
有自己查过可以把户籍放在就近的区公所或户政事务所,不确定是真的可以这样吗?
3.如上,我查过民法的抚养义务,不过我父亲有工作,我还在学当中,所以想问我在民法
或甚至刑法上面可能需要负起的法律责任,是我没想过的?
4.我自己能想到的法律议题就是这些了,不知道有没有我没注意到的,但有可能是我继母
可能拿来对付我的法律条文?或是其他举动等等
谢谢各位了,离开精神虐待的家是让自己比较好过一点,我也能更专心在学业上,不过大
概继母对付我不会停止吧,尤其是过年不回家更是很天杀的事,但这都不会让我想再回去
那个充满精神上和心理上压力的地方,若有需要补充再麻烦大家了,感激不尽<(_ _)>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