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104/6/19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受伤 有验伤 车没事
对方没事 车受损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 不知道算不算有做笔录 现场已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强制险和第三人责任险
对方似乎有全险(不确定)
对方先联络保险公司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我在去年六月与人发生小车祸,当时我骑机车,对方为汽车
我们于转弯处发生小擦撞,他从左后方撞击我车子
然后我的车子像右倾倒,造成我右膝擦伤
当下有报警处理,我后来有验伤但车没事
对方人没事,前保险杆小凹小脱落
因为双方都没有什么重大损伤
警察当下就劝我们和解了
警察在事故现场图的现场处理摘要有写到
"...双方达成协议各自处理车祸后续事宜" 并有我们两个当事人的签字
然后对方的保险人员(or道路救援人员)有来现场拍照
之后我们就各自离开
后来警方的初判表上写说"本案为当事人自行息事案件,未予初步分析研判"
六、问题:
对方后来车子修了一万元左右,由对方的保险公司给付
请问我之后会不会被对方保险公司代位求偿?
由于初判表未厘清双方肇事责任,而我自身的车也没坏
我的保险公司对这件事似乎也爱理不理的
之前打去问还问我要不要继续保留这个case
整件事到现在已经超过半年了却完全没下文
6个月的刑事告诉期已经过去了,我的车没坏当然也无法要求对方赔偿什么
我是被撞的,却感觉整件事似乎对我不利
请问接下来我该怎么做?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