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这阵因为家里土地纠纷对方一直冲着我家国有地弱势压我们
很多人也热心的提供资料给我参考,让我有信心不会输
但后来长辈们讨论因不影响房屋本体,目前是协议要拆掉还人
在准备资料的过程中发现长辈们对房屋相关的知识非常不足
我虽然也查了一些资料,但还是看得不是很明白
事情是这样的
我们家从阿公那代开始就跟国有署承租土地
土地上面的房屋是自建的,以前是矮平房后来84年改建
听长辈都说我们家是偷盖的算是违建,怕被国有局知道会不续租
但是我看跟国有署的租赁契约上是有载明地上建物是承租人所有
所以从这点看来我们自盖房子的事国有署是核可的
在申请资料的过程中也发现,原来我家一直都没有缴所谓的房屋税
(从以前都是我妈在处理我也都不知道有没有缴)
我爸是水泥师傅以前房子就是他请朋友一起盖的,没有申请建照
(所以应该算违建吗?)
不想一直住在被人说是违建的房子里,虽然不知道是否真的违建
但以前长辈不懂不能代表我们现在也能不懂这些事
如果真的不符合法规也只能想办法补足资料,让我们能合法化
自己也比较能住得心安理得
问题:
1-国有地上建物能申请建物所有权第一次登记吗?
2-过去没有缴房屋税,现在该如何申请?会被追讨几十年来的欠税吗?
3-建照是一定要有的吗?若是目前这个状况如何申请?
4-自建房屋的合法性到底该具备哪些条件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