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 是否可拒绝补签劳动契约

楼主: winnie1099 (呆梓)   2015-07-30 16:30:52
事实经过:
事情缘由很长,可至女版搜文观看。
7/16 被告知解雇
7/17 新人就到了,并口头约定7/20-24交接
交接完成后就休假到月底,8月领薪水与非自愿
7/20-24 交接并完成且新人签定交接切结书
前天主管借故某事项只有做到一半,不符合他预期,要求完成,否则不给7月薪水及非自

我是回答领薪当天会提前到答完成问题事项
后来透过公司其他干部得知,当天有意叫我补签过去三年的劳动契约(过去未签契约),可
能会是改签定期劳动契约内容。
问题:
想问各位,可否拒绝补签约?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5-07-30 18:53:00
可以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5-07-31 11:15:00
离职也没有规定要交接
楼主: winnie1099 (呆梓)   2015-07-31 11:44:00
不交接他们不给钱...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5-07-31 16:14:00
蔗部是他们说了算 你只要记得有给让对方知道你有请辞意思表示就好,为啥要书面是你日后好举证,交接是双方确认工作上的进度状况,以免日后人家栽赃离职员工而已.
楼主: winnie1099 (呆梓)   2015-07-31 16:40:00
是被解雇坚持不用我,在这之前主管搞很多小动作想找我的缺失,最后找不到搪塞理由说该换人了,所以交接除了有请新人签切结,还有交接全程录音避免他们栽赃,下礼拜我去补做工作,完成后是给主管,我再做一张切结书请他确认工作内容无误后不得再以工作未完成要求完成,这样是否可以更保障我的权益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5-07-31 19:37:00
任职期间内有争议的案件记得留底(主管核可纪录)然后要求对方当日结算薪资.改定期契约对你不利,可能是想用届期离职规避资遣费.
楼主: winnie1099 (呆梓)   2015-07-31 20:13:00
我知道,所以询问是否可拒绝,如果要胁不签不给钱和非自愿怎么办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5-07-31 20:16:00
他一定要给 不给可以到劳工局申诉
楼主: winnie1099 (呆梓)   2015-07-31 21:47:00
好,我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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