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事情缘由很长,可至女版搜文观看。
7/16 被告知解雇
7/17 新人就到了,并口头约定7/20-24交接
交接完成后就休假到月底,8月领薪水与非自愿
7/20-24 交接并完成且新人签定交接切结书
前天主管借故某事项只有做到一半,不符合他预期,要求完成,否则不给7月薪水及非自
愿
我是回答领薪当天会提前到答完成问题事项
后来透过公司其他干部得知,当天有意叫我补签过去三年的劳动契约(过去未签契约),可
能会是改签定期劳动契约内容。
问题:
想问各位,可否拒绝补签约?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