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2个月前 约5月29号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对方骑车 第一时间 诊断证明书写背部挫伤
过了一个月后换一间医院 写肋骨第10截骨折
我骑车 无受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 有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请我的保险公司与他联络
他开了一张慢性处方签 要回医院打半年的顾骨的针
保险公司可赔偿医疗费用
对方没收入证明 提出要休息3个月的工作损失4万5
诊断证明书上没写无法工作要休息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对方直行 我要右转进公司 双方擦撞 车速大约20
六、问题:
1. 休息3个月的工作损失4万5这样合理吗?
2 . 2份诊断证明书是否要以第一时间较准呢?
3. 是否直接赔钱避免上法院越赔越多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