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 被撞后,修车赔偿没有共识

楼主: a521041 (透)   2015-07-28 22:54:20
一、车祸发生日期:
7/21 晚上约6点20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对方有擦伤,无验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 有拿到当事人登记联单,无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双方都只有强制险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昨天晚上开汽车
(马自达3 2010年出厂 里程数约4万,定期回原厂保养打蜡)
于南港路一段内侧车道
号志刚转为绿灯,尚未起步(前方还有车辆)
后方机车于未减速的情况直接撞上 我车后方。
造成后保险杆、车牌凹陷破裂,倒车影像系统也损坏。
警察刚好 事故发生时在对面车道。第一时间就过来处理。
现场完全无破坏,行车纪录器也有全程录影。
对方100%肇事责任,也承认当时他当时自己没看前方。
当时现场协调 对方愿意负责赔偿修车费用。
因为车子一直都在原厂保养 维修
当天晚上双方就一起到马自达原厂去估价了
原厂评估保险杆需更换 真的是破得满严重的,初估是$24980 (加影像系统)
但对方觉得原厂太贵,一直求我去他熟识的修车厂估价
我想了一下 也觉得有点贵
看对方也满有诚意的 不然换个副厂的后保险杆我也可以接受
不过当时也怕被对方的修车厂凹,所以我又去了另外一家修车厂A估价
A修车厂 也是说凹陷 破损太严重,要直接更换
心里有点底后 前往对方修车厂B
B修车厂 说只需要敲打补土即可 报价$5800做到好
(单指外观 不包含影像系统)
基本上我是不相信,因为另位两家都说没办法
但对方听到$5800 见猎心喜 态度180度大转变
威胁我们只能在他指定的这家修车厂做 不然就不付钱
而且他最多只愿意付$7000 不然就不要做大家法庭见
真的是很无言
六、问题:
1. 这种情况下,会倾向金钱赔偿还是要求对方恢复原状呢??
若选择对方要将我的车恢复原状,那这个"原状"是要怎么判定??
各方修车厂意见不同,要以哪边为准??
应该是我(受害者) 去找车厂来修听起来比较合理吧@@
2. 车祸后续的修缮,若在没有共识的情况下,我是否可以自行先去修车??
然后再给对方报价单,要求对方支付??
3. 若我自行修车,选择更换副厂的保险杆,若对方不愿意支付要上法院谈折旧的话
折旧的状况要怎么算?? 因为不是原厂的,这部分是要怎么判定呢??
4. 因为平时工作是业务,所以一定会用到车,若在修车期间必须搭乘交通工具
是否可以一并提出赔偿??
5. 此次事故是对方肇责,昨天晚上警察有说做笔录的话对方要吃罚单,
现在我还可以要求做笔录,让他吃罚单吗?? (真的很气...)
第一次碰到这种事情真的是心情很差,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想要赶快解决...
不过现在对方态度也很强硬,给你硬拖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他这样理直气壮)
我也很担心 拿不回修车的金额
还请板上的各位高手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谢谢大家 ><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5-07-28 23:06:00
就法院见啊,跟他客气?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5-07-28 23:29:00
法院见以原厂价格为准对方连争都没得争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5-07-29 03:40:00
可以公道价折旧零件 XD
作者: janjoen (物类之起,必有所始)   2015-07-30 09:44:00
态度差就法院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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