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离婚-小孩探视权&扶养.教育费

楼主: karenakeico (点点)   2015-07-14 14:25:07
帮友代PO
事实经过:
男方-年薪80 (名下有一不动产.家境富裕)
女方-年薪50
有两个小孩(皆未成年)~
女方日前因受不了婆家的压力与丈夫的冷漠
于是搬离家中(小孩留在夫家)
想与男方协议离婚
男方开出条件如下:
1.女方须放弃小孩监护权.探视权
2.女方需支付小孩教育费.生活费.赡养费
且针对女方擅离家中,直指女方恶意离弃.....
问题:
女方有去咨询律师
走上法院还是可能需支付5000-10000/月的小孩的教育生活费(两个小孩就是*2)
但可保有探视权~~~
1.这个离婚若上法院,女方真的需支付这些费用吗?(小孩教育费.生活费.赡养费)
2.若离婚是否可保有探视权?
3.女方离开家中真的算恶意离弃吗? 男方可针对此提告?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5-07-14 14:31:00
1.所以女方不想养小孩?? 小孩的妈负担小孩一半的生活费很正常阿...金额也许不同,但不可能不用付。2.不管有没有负担小孩的费用,探视是非监护方的权利....3.民事上的遗弃,提告最多也就是离婚....刑事的不构成...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5-07-14 14:35:00
赡养费这词不要再乱用了..那就不要离 蒐证吧 家庭关系不好 不一定是单方责任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5-07-14 18:27:00
找律师吧,建议找付费的咨询。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5-07-14 18:50:00
为什么女方要支付小孩所有的花费?? 上法院也就是照生活所得去判,小孩读私校一个月几万块那是男方的事情。你好像误会了,探视是非监护权那方的"权利",不需要想要探视权,那是她的权利。
作者: excercang (啦啦啦)   2015-07-15 15:18:00
女方也可以控家暴唷 真的上法院男方反而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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