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友代PO
事实经过:
男方-年薪80 (名下有一不动产.家境富裕)
女方-年薪50
有两个小孩(皆未成年)~
女方日前因受不了婆家的压力与丈夫的冷漠
于是搬离家中(小孩留在夫家)
想与男方协议离婚
男方开出条件如下:
1.女方须放弃小孩监护权.探视权
2.女方需支付小孩教育费.生活费.赡养费
且针对女方擅离家中,直指女方恶意离弃.....
问题:
女方有去咨询律师
走上法院还是可能需支付5000-10000/月的小孩的教育生活费(两个小孩就是*2)
但可保有探视权~~~
1.这个离婚若上法院,女方真的需支付这些费用吗?(小孩教育费.生活费.赡养费)
2.若离婚是否可保有探视权?
3.女方离开家中真的算恶意离弃吗? 男方可针对此提告?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