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侵占?窃盗?警察局已报案还来得及吗?

楼主: DOPIPI (豆腐熊)   2015-07-14 09:21:07
事实经过:
放在超商外伞架的雨伞被别人拿走
从放伞到发现不超过五分钟
去派出所报案,警察很热心的帮我跟超商调阅监视器
也表示有照到把伞拿走的人
回派出所后做笔录
警察问到:是否要提告?
我说是
在笔录上警察写上我的回答是
“我要对拿伞的人提出侵占告诉”
并对我解释此为侵占非窃盗,因我的伞是放在公众区域
(当下觉得满有道理的...)
之后将笔录签名盖手印,说程序已完成,可以回去等通知
当下我并没有拿到任何东西(例如三联单之类?...不确定是不是车祸才会开)
回家查询后才知道其实警察的说法也与侵占的要件不同....
问题:
1.报案并且表示要对对方提告后,我应该拿到三联单(或是报案证明)吗?
补版友提醒:
我不知道对方是谁,监视器我也没法看(据说是超商的规定)
警察有帮我调阅且确认过当时的情况确实是被对方拿走
但表示需要调阅沿路的监视器才有可能找出对方确认身分
2.此例应属于窃盗还是侵占?
我是进去超商,出来就发现雨伞不见,并非遗忘后再回头寻找
3.承2,若应属于窃盗,笔录上这样记载会对之后的流程有影响吗?
(例如提告的罪不对,导致对方无罪之类的?)
4.承3,若有影响,我现在来得及补救吗?该如何补救?(例如回去派出所请他们修改?)
麻烦各位帮忙解惑,谢谢<(_ _)>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loveloser (不良猪)   2015-07-14 09:22:00
1.是否已知嫌疑人身份 若是则为发破案件不需开三联单2.你是进去买东西出来 还是出去后忘记拿再回头拿?
楼主: DOPIPI (豆腐熊)   2015-07-14 09:25:00
我用推文...怕不小心修到版友留言....我是进去再出来就发现伞不见了
作者: loveloser (不良猪)   2015-07-14 09:25:00
3.没差 反正依检察官起诉罪名为准
楼主: DOPIPI (豆腐熊)   2015-07-14 09:32:00
谢谢l大,补问一下,不确定嫌疑人,我应该回去要单子吗?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5-07-14 09:53:00
下次记得 报案就说 事情是.....这样不要自己说罪名事实对就好怎么移送是警察的事怎么起诉是检察官的事情对警察弄错检察官可以改 检察官弄错法官可以改自己说衰会弄的妳告错内容查无您所说的犯罪事实不起诉
楼主: DOPIPI (豆腐熊)   2015-07-14 09:59:00
谢谢d大,我只说我要提告,罪名是警察写上,并主动跟我解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7-14 09:59:00
原PO少举证一部份了.....建议原PO把对方进超商时的影像也要取得.....
楼主: DOPIPI (豆腐熊)   2015-07-14 10:00:00
释为何是侵占而不是窃盗(虽然事后去查觉得侵占也怪怪的)m大,我很无奈QQ...超商不肯给我看,还是请了警察来他们才上报总公司取得许可,也只能让警察去看...我不知道该如如何合法的取得超商的私人影像...QQ
作者: MELOEX (MELO)   2015-07-14 10:54:00
报警请警方协助就是唯一正当合法管道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7-14 11:08:00
取得对方进入影像->确认对方非误拿,如自己的被拿走
楼主: DOPIPI (豆腐熊)   2015-07-14 11:10:00
了解m大的提醒,听说被抓到以后起手式不外乎“拿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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