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有一笔十万以下小额的债务对方不还钱避不见面也不联络
目前打算先写存证信函再去法院提起小额诉讼
手上有的资料有
当初对方Line对话证明
汇款明细
对方邮局帐户
对方姓名
对方出生年月日
但问题是我没有对方地址
所以存证信函不知道该寄到哪里
问题:
我听说一般通讯地址也不等于户籍地址
可是如果这样存证信函寄出不也没有效力
那欠钱的人都收不到通知不就无伤了
而且现阶段除了 户籍地址 能寄我也没其他地方可以寄了
上网查听说可以带本人身分证及印章还有法院证明到户政申请对方户籍誊本
现阶段我需要去法院声请证明吗?法院应该不会理我吧
所以我该怎么查出债务人户籍地址,并把存证信函寄出??
仔细想想
当初根本不该借钱
后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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