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伪造文书(委托书)

楼主: unknown (ya)   2015-07-06 15:00:56
事实经过:
几个月前朋友的失智父亲的名下所有房产,
被朋友的兄长偷偷过户,
该兄长向地政机关办理书状补发,
不过权 状始终是朋友保管,
所以朋友于公告时间内异议成功,
该过户案没有完成。
几个月后,
朋友收到该兄长状告失智父亲与辅助人(母亲)的法院诉讼,
朋友实在气不过,开始展开调查,
赫然发现先前不成功的过户案,
里面竟然有该兄长伪造文书的证据。
(伪造父亲签名之委托书,申请印鉴证明,办理过户+书状补发)
我朋友很想展开反击,
但询问一些法律相关的朋友,
得到的却是“该过户没有完成,未造成当事人损失”,
无法对其提告的见解。
纳闷的是...
伪造文书不是刑法吗?
过户没有完成,应该是以未遂犯论处,
怎会无法提告?
想请问的是,
真的是无法提告?
或是说有什么方式,可以让伪造文书罪成立并起诉?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SoaringHawk (疾光)   2015-07-06 15:54:00
别甩那些见解,告就对了
作者: oxytw (雪球)   2015-07-06 16:36:00
大笔金额者, 建议委任律师处理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5-07-06 17:07:00
伪造文书已经既遂,过户未完成不影响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5-07-06 17:32:00
这两个case完全不同委任律师处理就好了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5-07-06 21:40:00
就说是既遂了,不要讨论未遂,这不是在做学问啊
作者: a99 (好听叫总务,实际叫杂工)   2015-07-06 23:49:00
并没有未遂,已伪造公文书且送法院了,已经是既遂,只是没造成被害人损失而已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5-07-07 00:17:00
补发有张切结书 那张切结是使公务员登载不实既遂
作者: a99 (好听叫总务,实际叫杂工)   2015-07-07 05:16:00
所以父亲已是无行为能力人了吗?基本上建议看一下民法 14条 如果是14条的情形可声请监护但是如果是民 15-1条 那就是声请辅助 均由您母亲作声请人即可
作者: netfly (小火柴)   2015-07-07 08:40:00
家长被告什么?除了使公务员登载不实+伪造私文书,如果对方告的是刑事,之后还可提起诬告,都是公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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