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 关于福委会

楼主: piggy2028 (piggy2028)   2015-07-04 21:15:52
事实经过:
公司员工人数不到50人,却有成立福委会,本人过试用期后,
公司每月从薪资内扣除$150元做为福利金,除三节礼金$500元(或等值礼品)
每月寿星可补助$300元,每年皆未公开福利金帐目。
问题:
公司规模适用职工福委会的法条吗?
亦或不论有无立案,福利金不可扣除固定金额?
另外公司有一条不成文规定,即不论员工婚丧喜庆(亲人过世/结婚生子),
其他同仁(即便不同分公司)皆要交$300元红包,理由是职场伦理(?)
请问这样合法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5-07-05 16:50:00
1.没有设限规模但是要去立案,立案后是每人扣0.5%.2.如果不给300会怎样? 是直接从薪资扣除还是另外收取?
楼主: piggy2028 (piggy2028)   2015-07-06 01:35:00
300是另外收,没收据。所以其实已经违法扣固定金额了对吗?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5-07-06 10:23:00
另外收不算是扣薪喔 因为是你自己额外交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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