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职灾 公共意外 个资法 相关问题请教

楼主: ben996 (章鱼哥)   2015-05-12 11:37:24
事实经过:
4/14 中午外出用餐完走路回公司,在一家彩券行门口因有客人打翻珍珠奶茶,
导致地板湿滑摔倒,店员有接获客人通知但未立即处理,以致我经过不慎摔倒,
当下没有叫救护车跟报警,但隔天全身酸痛并就医,有躯干挫伤,颈椎扭伤,
右腕挫伤,并跟公司依照工伤呈报处理。
后面公司需要工伤证明经过,隔天有报警备案,并请店员亲笔写下事发经过,
但后续店家并无任何表示或电话慰问。
在诊所申请 X光的光盘,光盘内容除了我个人的X光照片,还有其他三位病患
的完整身分证字号,姓名,病患的X光片内容。
问题:
1. 请问我当下没报警,但事实已经受伤,可否先寄存证信函或是直接对
店家提出伤害告诉?
2. 目前我虽然还有上班,但身体需要复健,也可能无法负荷重物,有跟公司
说明是否可以走劳基法第十一条第五款劳工对于所担任之工作确不能胜任时,
申请资遣,小弟年资为九年九个月。请问可以根据医生开立诊断书请假复健
吗? 公司目前只放一小时的黑假... 应该可以放整天吧...
3.诊所医师有个资泄漏的事实,我应该如何处理?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5-05-12 14:19:00
找律师,能要的比你想像的还多。
作者: iDemon (iDemon)   2015-05-16 04:38:00
不算工伤,只有你和该店员民刑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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