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 和解赔偿后二个月对方欲提告刑事过失伤害

楼主: FantisyP (天使的脚步)   2015-05-11 21:53:31
一、车祸发生日期:
2015/02/28 13:00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开车、无伤,对方二人骑乘摩托车。当下即叫救护车,并陪同就医,验伤。
原本急诊时二位皆是挫伤,隔几天后告知骑士脚挫伤,乘客肩胛骨骨折(裂)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我及员警皆有拍照,车上有行车记录器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对方不确定,我方只保单纯汽车强制险(只赔医疗)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当天微雨,地点在郊区山上小路之丁字路口,无号志,我方道路为上坡,欲右转,对方直
行,路口有反光镜。于行车记录器中显示我在路口有减速观察,欲转弯时反光镜尚未出现
对方车影,已探头要转弯后反光镜才显示有车,从车影出现到对方撞上不到2秒钟
对方撞上我车左前轮胎处,我方车门撞击后无法开启,前保险杠掉落。我方车速约10~20(
因有稍停再转),对方车速后来按反光镜车影出现位置实地测量约50~60KM/hr,
六、问题:
事件发生后多次慰问并表达欲拜访讨论后续之事宜。于对方家中讨论和解条件及金额。当
天经多次讨论后对方同意以3万6千元同意和解并签立和解书送交通大队留存.其中几条
写到:
1."甲方赔偿范围包含修车费,丧失工作损失等一切赔偿范围
2."乙方与丙方同意放弃民刑事诉讼权益,若违反本和解条件,乙方与丙方愿无条件赔偿
甲方二十倍赔偿金"
赔偿金已付清,近日收到对方来信要求就医疗,工作损失,车辆维修等相关费用再赔偿,
否则提告刑事过失伤
害,并限期回应,请问我该怎么做比较好?请问此刑事告诉成立的机会大吗?若提告,可
能的判决对我不利的机会大吗?
此外根据第2条写到之状况,对方虽然有权提刑事告诉,但我是否可以据此条文向对方求
偿?(赔偿多少我不在意,只是希望有个自保的点)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5-05-11 23:11:00
拿文书找律师。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5-05-11 23:34:00
找律师研议...然后等对方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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