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有一个舅公中风有一段时间了,有请外籍看护在照顾,
子女经济状况普通,要负担看护的费用有点吃不消,
舅公名下还有几块农地借给亲戚耕种
舅公退化的有点严重,有点不认识人了,只识的某些人,
另外,没人搀扶根本下不了床,
扶他出来外面坐,也没办法跟人聊天,只是坐在那发呆
舅公的配偶还健在,人很清楚,子女有三个
问题:
请问像我舅公这种状况,是不是可以宣告禁治产呢?
因为他的子女有想要卖地来负担这些费用,
或是,这些事情,在这状况下,他配偶可以代处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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