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侵占罪之成立

楼主: linein (linein)   2015-04-04 15:35:10
帮朋友问,用代号表示人物
请问各位大大一个问题
甲跟乙是同居关系
甲平日都供与乙生活费用
租屋费用也由甲支付
甲出国前曾交代乙
拿甲之存款去当舖取回被扣押的车子
但乙于甲回国后才取回
期间乙拿甲之存款自行花用(甲不知)
且每月定期汇款至国外供甲之生活费
(期间甲未表示反对,但甲不知是自己的存款,也没问过)
甲回国后发现乙另寻新欢
且存款短少2000元(扣除汇给甲的钱后)
要告乙侵占罪
请问乙能成立侵占罪吗?
谢谢
我的看法是
因为甲出国前已经供乙之平日生活费
而且乙没有意图为自己所有
所以不成立侵占罪
请问各位大大的看法呢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5-04-04 15:42:00
拿甲的存款自行花用这怎么能说是没有意图为自己所有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5-04-04 15:44:00
请朋友找律师。
楼主: linein (linein)   2015-04-04 15:45:00
因为密码两个人都知道,而且出国前的生活费租屋费用都是甲支付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5-04-04 15:58:00
所以呢 存款还是甲的啊..除非你说出国前乙也是直接提甲的钱来花 甲也同意要不然以你的假设来说 甲没有同意乙花用甲的存款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