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性骚扰问题请益

楼主: uj840907 (niehjie)   2015-04-03 19:58:39
事实经过:以下为代PO
几天前朋友遭到性骚扰,当下有去警察局备案,但那时候还没决定要不要告对方,在隔两
天后朋友决定给对方一个教训,所以便陪同她到警局做笔录,向对方提告,警察说会再请
加害人来做笔录,然后再将笔录送地检暑。
不过除非对方有承认,不然没有直接的证据,这个案子可能只会到检察官那里,不会上法
庭。
问题:
1.因为跟朋友已经有出国的行程,想知道提告后几天会收到传票?怕到时候出国错过。
2.上网查询过,即使没有直接证据,间接的证人和证据也有可能采用,想问在传证人方面
会先询问过原告吗?
3.若开始走程序,那原告是以证人身份还是一样是原告?
4.过程中双方应该不需要见到面吧?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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