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 和房东吵架提前搬走

楼主: kaiwenl (凯文)   2015-03-24 01:33:28
事实经过:当初是在校版上找到的租屋资讯,租屋处是透天分隔成套房。当初贴文的资讯
房租的费用是5500元包含水、网络和第四台。电费每间房间有独立电表并且需
要分摊公共电费,公电费并没有注明有哪些东西是使用公电。公共使用的电器
有饮水机、洗衣机*2、热水器、照明设备、网络设备、门口监视器及门禁设备
房东在我入住两个多月左右就去美国没有回来,后来找了他妹妹当代理人。
租屋处在台中市,代理人住南投。
租屋期间第四台因为房东问题停了约8个月,网络因为房东设备问题停了一个多
月。以上皆未赔偿
引发不爽的点是过年前放在一楼客厅公共区域的安全帽被住户偷走,代理人回
我说放在那边就是要给别人用。后来看到挂在别的住户的机车上。监视器明明
看的到是谁偷走却又硬凹说拍不到不愿意处理,还说别人信被偷拿走都拍不到
了。后来发现监视器根本没在录影。
问题:因为搬进来只有第一年有签约,后来都没有在签。月底直接搬走会怎样吗
合约内容说需提早3个月告知,否则没收保证金。但是因为发生那些事情我这个月
房租没给,如果被追房租是不是就直接不给他就好了
另外 合约内写每月使用费1000元 修缮费4500元每月需缴纳5500元
但是代理人修缮的部分问题一大堆
上面说的网络 第四台 监视器未正常运作导致遭窃
是否能跟代理人要求他补偿?
合约内没有提到修缮费用是用在哪些地方,也没有提到网络第四台
以及监视器的部分。网络和第四台在当初PO文的资讯内有,
有监视器很安全可以放东西在一楼是口头讲而已(全栋13间 单一出入口)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5-03-24 09:35:00
你因为监视器没作用造成何种损失想要要求赔偿?
作者: MELOEX (MELO)   2015-03-24 10:59:00
监视器无效是影响抓犯人 无直接影响帽子是否被偷
作者: v3su   2015-03-24 12:05:00
您有证据是代理人停掉?!还是设备老旧导致?!代理人也只是代理身份而已,设备维修与否并没有完全义务。坦白说,您目前没照着合约走就是理亏,该三个月前告知就得尽到义务,到时候您要说对方违约或什么,才有立场。另外您有内文的疑惑就好好沟通,真的不行就透过司法,而不是不缴纳房租,这到了法院,无论怎么判就是您吃亏。
楼主: kaiwenl (凯文)   2015-03-24 12:09:00
起码可以确定的是代理人一定知情,因为之前重要信件遗失
作者: v3su   2015-03-24 12:11:00
请您仔细看一、二楼的回复。而您安全帽如果“被偷”还完好的挂在别人机车,我想那住户应该是如代理人所说,不然不会还大咧咧挂在那。您可以请代理人出面处理或是“直接报案”,这样看下来,我觉得代理人真的没什么问题,反而进了法院,吃亏真的是您
楼主: kaiwenl (凯文)   2015-03-24 12:11:00
目前还有一个月押金5500在对方那边,并没有打算把他拿回
作者: v3su   2015-03-24 12:14:00
保证金就是押金吗?!如果是,合约若载明,那么您当初缴纳的押金就都得没收,不包含您未缴纳房租从里面扣。等于若当初需两个月押金,再加您未缴纳一个月房租,共三个月。这个走民事诉讼,您会理亏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5-03-24 12:54:00
就打电话问房东或代理人怎样解约和何时交屋啊...已经是不定期契约下,就照时间提前通知和确认交接就好,没有啥难不难...
作者: v3su   2015-03-24 12:57:00
建议还是好好沟通,在不损及自己权益下,把全部的钱拿回来您可以先用录影、拍照房间的方式先自保自己权益 :)另外,若在未经您许可下,房东若无故闯入是犯法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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