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代PO,如有站内信将代为转达,谢谢。
=========================代PO内容===============================
事实经过:
[事由A]:
本月5号(3/5, 固定发薪日),收到老板发出的信件:
不好意思,因故上月薪资将延至16日发放,造成不便,敬请见谅。
有同事受不了(因为要缴卡费小孩补习费等),询问老板迟发薪水的原因。
老板回答:因为要业务知道追钱的辛苦,我扛的很累!
[事由B]:
同事发现公司有劳工局催缴费用的信件,我们抱着怀疑的心去查劳退,
发现公司从去年10月起就没有提拨劳退,再度询问老板原因!
老板回答:我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补缴。
又问老板是否会迟发薪水,老板竟然回答说:要看你们的业绩!
问题:
1. 迟发薪水是否有造成要求资遣的条件?
2. 对于公司没有提拨劳退,我该如何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