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 迟发薪水及未提拨劳退

楼主: blot (披着鱼皮的猫~~)   2015-03-23 17:22:21
以下为代PO,如有站内信将代为转达,谢谢。
=========================代PO内容===============================
事实经过:
[事由A]:
本月5号(3/5, 固定发薪日),收到老板发出的信件:
不好意思,因故上月薪资将延至16日发放,造成不便,敬请见谅。
有同事受不了(因为要缴卡费小孩补习费等),询问老板迟发薪水的原因。
老板回答:因为要业务知道追钱的辛苦,我扛的很累!
[事由B]:
同事发现公司有劳工局催缴费用的信件,我们抱着怀疑的心去查劳退,
发现公司从去年10月起就没有提拨劳退,再度询问老板原因!
老板回答:我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补缴。
又问老板是否会迟发薪水,老板竟然回答说:要看你们的业绩!
问题:
1. 迟发薪水是否有造成要求资遣的条件?
2. 对于公司没有提拨劳退,我该如何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st000005 (天天)   2015-03-23 19:13:00
没提拨劳退是违反劳基法, 构成非自愿离职, 请蒐集好有正常上下班的证据录音截图邮件公告都要做好
作者: inntran (听泉)   2015-03-23 19:14:00
1.是,劳基法第14条 2.可以向劳工局申请劳资调解。
楼主: blot (披着鱼皮的猫~~)   2015-03-24 08:17:00
我是原PO,感谢建议。不过,他们公司当初没有签订劳动契约所以根本没有明定5号发薪水,只是以往每个月都是5号发,那这样会不会不构成[不依劳动契约给付工作报酬]呢?因为毕竟当月还是有发出薪水,只是延后发放。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5-03-24 08:51:00
算阿 惯例的约定成俗地被变更哪不是,且劳退未提拨这点,就足够违反劳基法,构成非自愿离职的意见,所以快蒐集好证据,然后该请辞的该交接的该申诉的快去处理.劳基法其实是规定单月两次薪呢~
楼主: blot (披着鱼皮的猫~~)   2015-03-24 09:00:00
谢谢大家的回复,我会请朋友快处理,感恩^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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