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伤害罪的附民官司
法院判决出来了
是小额民事判决 (对方辩论未到场, 法官准由其一造辩论而为判决)
今天家里和我说收到被告上诉
他上诉状里面理由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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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通知他自始至终都没收到 所以他辩论才没去] (觉得奇怪 你判决结果就有收到?)
[法官判给我的精神赔偿,他上诉书状说 我之后还是每天快乐的上班 何来精神痛苦]
[我有因伤请假两天过,但他上诉状胡扯说我没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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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想请教
判决书上面说
(对于小额程序之第一审裁判上诉或抗告,非以其违背法令为理由,不得为之)
我想问一下,他这些上诉理由,法官会接受吗? 这样算是有违背法令吗?
那我还会要再开庭一次吗?
请问收到他的上诉,是确定会有二审吗?
我需要去法院写回应他上诉的书状(如答辩状)吗?,或该准备什么呢?
拜托了解的大大教我
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