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 劳务采购是否过年薪水双倍

楼主: fhscyt (虎侯)   2015-01-29 12:20:48
事实经过:
大家好
小弟在某公家单位打工
最近被上司通知说过年要上班
觉得非常非常不开心
我问了一下上司关于薪水是否有两倍
(平时8小时,日薪1000元)
但是却被通知‘劳务采购’是算小时的
所以不适用工读生的法规
没有多增加薪资
问题:
我想请问各位大大
劳务采购是不是不适用工读生法规?
先谢谢各位了_(_._)_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5-01-29 12:42:00
劳务采购是公家跟招标单位的契约 跟打工没什么关系啊付钱的是政府还是公司?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1-29 12:56:00
see 合约,依照劳基法,要求你上班,也是可以拒绝当然机关枪口会打向厂商
楼主: fhscyt (虎侯)   2015-01-29 13:23:00
我们是打工,但是却是用劳务采购的名义付钱的是政府
作者: chouyuu (chouyuu)   2015-01-29 13:29:00
感谢 这id好眼熟推错文抱歉
楼主: fhscyt (虎侯)   2015-01-29 13:38:00
楼上XDDD
作者: b3630 (抱小孩中)   2015-01-29 13:51:00
单看内容,感觉你像是“自然人承揽”
楼主: fhscyt (虎侯)   2015-01-29 13:51:00
我也在想这个问题…可是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5-01-29 13:52:00
劳务采购依约妳那天没空是可以拒绝备采购妳的劳务的
作者: b3630 (抱小孩中)   2015-01-29 13:52:00
如果是自然人承揽,一般是单位不会帮你保劳保那一种有点像是你自己当老板,去标机关的工作,然后自己上工不过通常都还是有合约不是?看工作时间如何约定吧
楼主: fhscyt (虎侯)   2015-01-29 13:56:00
对,就是您说的这一种,没有劳健保可是明明就是工读生感觉是政府机关钻漏洞?
作者: b3630 (抱小孩中)   2015-01-29 14:00:00
因为承揽跟聘雇不同。你的问题建议先看承揽契约书有无规定上班的日期由单位决定还是双方协议
楼主: fhscyt (虎侯)   2015-01-29 14:14:00
是双方协议。只是不知道过年是否可以争取双倍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5-01-29 14:30:00
N 给妳双倍违法 不过妳可以不去
楼主: fhscyt (虎侯)   2015-01-29 14:47:00
谢谢楼上><
作者: b3630 (抱小孩中)   2015-01-29 14:48:00
推版主。给双倍无法核销且与契约不符,不可能。既然是双方协议上工日期,那当然可以不同意该天上工。只是后续是否会再找你承揽,要想想是否很需要这份收入来源。
楼主: fhscyt (虎侯)   2015-01-29 14:56:00
只是工读生,应该是不至于被辞职只是说少几天薪水而已,没什么大不了谢谢各位帮忙协助=)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5-01-29 15:21:00
注:由于公家机关与学术机构常以"劳务采购承揽"为名目然实则工作上多需依"雇主"指挥故认定此状态为特例允其发问 一般承揽不得比照(照样会进水桶)
楼主: fhscyt (虎侯)   2015-01-29 16:25:00
版主,不好意思,我下次会注意><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1-29 16:58:00
时薪制度根据劳基法,仍需要加倍发给.这个假日不是例假,而是劳基法的法定列表假日也就是说 touch 到那些特定假日,雇主就必须要给两倍钱即便劳工是否同意,雇主仍应加倍发给可以把劳基法39印出来,请上司向上面反应,避免违反劳基法但因为是劳务承揽,换言之原PO本身是雇主也是劳工......所以是雇主要加发劳工一倍薪资,但只能跟委托单位领一份个人认为请回归你们的契约,是否有明文规定春节要来工作若契约违反平等原则,则建议机关两边做议约调整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5-01-29 17:49:00
公家机关不确定学术机构还是发出50的扣缴凭单这是真承揽? 很怀疑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1-29 21:36:00
没什么,现在规定就是这样况且就算发 50 的单,那也是国税局规定的....国税局不是劳动部就好比国税局认定被继承人死亡前两年的财产异动给继承人,视同遗产,据以课征遗产税 应该是相同道理会因为国税局认定是遗产课税标的,其他继承人去法院说因为这些是国税局认定的遗产,所以也要分配??? ^_^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5-01-29 22:33:00
其实...是没错啊那不只是国税局认定的遗产 那还是民法认定的遗产..算特留分 算遗产税 甚至要裁判分割遗产时 都要算..你例子举错了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5-01-30 01:48:00
国税局规定承揽承包者出具单据(EX.发票请款)不是发包者开薪资扣缴 这明明是政府带头示范试图游走劳基法边缘然后承揽人以营业缴税不是薪资收入 = =只是没人去挑战那张"劳务采够承揽"契约是不是真承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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