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irdyJ ( 柏地)
2015-01-28 09:05:49事实经过:
上课期间
学生携带(自称名牌、昂贵的)物品来学校、在学校遗失
学生说自己留在科任教室
可是没人看到也没人捡到
家长来学校究责、调阅监视器(学生确实有带来学校)、
还说要调阅个资调查老师
学校目前要科任老师写报告给交代(?)、给说明
家长不满意的话就要谈赔偿问题
目前唯一的证据(?)就是学生“说”他留在科任教室
问题:
请问学校不挺的老师应该怎么处理比较好?
如果有老师在会谈时能够拿出来自保的法条
请问是哪条呢?
谢谢<(__.__)>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