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
我在1月初的时候,在t字路口发生车祸
对方闯红灯撞到我,今天谈和解,和解内容是对方赔偿我1.6万 我补贴他4千。刚刚已经
签字和解
但在现在我在他的脸书上看到他在1/10号发布了一篇公开的文章和照片
如下
http://ppt.cc/i2rl
文章的回复内容里有提到车祸的地点。
我看到之后非常的生气
我没有要凹他,他也有第三责任险
我不懂为什么要这么说我,难道车祸就不用吃饭了吗?
难道我忍痛上班是应该的吗?
到了派出所 警察跟我说我这样很可能构成诬告,说法律是死的
他没指名道姓。很难构成
但他已经波出我的照片,还说要来我上班的地方找我,但警察说内容不构成恐吓,告他公
然侮辱也有可能变成诬告
请问各位精英,真是如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