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10月31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有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有做笔录,现场没有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有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实经过:
当时我骑机车绿灯直行,而对方驾驶小货车左转未打方向灯,我直接被撞上!
送医后隔天,肚子里的宝宝胎死腹中!对方也从未探视过我!
(有告知对方宝宝没心跳死了)
后来的初步肇责写 “我完全无肇事原因”,也申请调解!
对方非常夸张的连肇事责任等资料都没去申请。
对方还请了律师来咄咄逼人,态度相当不好!
我的赔偿开60万,但对方律师却说精神赔偿加上我所有开销共15万,言下之意精神赔偿只
愿陪五万!
(原来小孩只值五万)
后来加到30万,但想分期,第一次拿10万,我们希望对方少说先拿15万,但对方不肯,说
无法一次拿15万!
谈判末,对方律师却说不然25一次给!
(刚刚不是说15拿不出,25就拿得出来?!)
我老公不愿一个小孩没有了,还要再让我受委屈
(对方律师有喊我)
夸张的是对方整个过程还能嬉皮笑脸!
现在只能提刑事诉讼,
下星期就要开庭了!
想来请议高手的意见...
到了法院应该怎么陈述?
很害怕对方律师又对我大小声...
我要求的金额约60万,这样会不合理吗?
一个宝贝的生命...
(我有不孕症,所以好不容易有宝宝)
Ps. 我到现在还在看精神科(产后忧郁)
拜托给一个无助、失去宝贝的妈妈一点意见...
感恩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