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 资方不愿提供薪资计算方式及延迟发薪

楼主: ella9420 (梁小花)   2015-01-02 15:13:40
事实经过:
2014/11/16 - 2014/12/4 期间任职于新北市三重区某水族馆
到职时资方提供的试用期薪水是底薪20000+全勤3000,月休六天
每天工作时数10小时(12:30~22:30),中间休息30分钟
11月排休日:11/16、11/19、11/27
12月排休日:12/3、12/4
因工作内容与当初预想不符,故于12/4向资方提出离职要求
因未满1个月,希望薪资能以时薪制计算,每小时$115,每天10小时,共14天
资方不同意,只告知11月份薪水是$9333,12月份$1333,需另外扣除劳健保
资方不同意用时薪计算这部份我可以理解,但是月薪的计算方式我认为有异
我的主张:11月工作满半个月,应该是领$10000,另外扣劳健保
多次向资方提出薪资计算的方式被拒,只得到
“总之你若是想要拿到你理想中的薪水,可以考虑用我的方式”
“若真要全部算清楚,必须等我忙完” 从去年12/9等到今年1/1
因为这部份一直有争议,所以薪水到目前为止也没有领到
昨天再次问他算式算好了吗?他也是说“我觉得我没有少给”
最后叫我直接走法律途径...
问题:
1) 请问11月工作满半个月,我主张的薪资算法有误吗?
若有误,应该如何计算才是正确?
2) 请问这样的工作时数及薪水符合劳基法吗?
3) 若向新北市政府劳工局提出申诉、调解,
资方一直不出席或是未依照约定转薪
劳方有什么方法自保?
4) 暗黑想法:跟这样的资方有什么special的玩法?
例如:劳动调查、消防安检、未开发票?
资方与我都是透过LINE联系,打卡单我也有拍照存证
其实钱领多领少已不在本意,甚至全数捐出我都没有关系
希望能借由法律途径,给这样的恶老板一个教训。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1-02 15:34:00
原PO大概不知道,以月薪的话,休假日是有算薪水的所以若要用时薪算,必须要扣回 "休假日的薪水"115 x 84 x2 =19320 ,这金额很眼熟吧.......对,就是基本工资(现在是 19273)刚刚试算一下,11月上班12天,一天是10hr ,那就是120hr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5-01-02 15:42:00
可是月休六天一天10休0.5 1.超时工作2.休息不足你先去劳工局问 顾主有哪些违法的 再身诉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1-02 15:42:00
总之,月薪制是以月薪除以31天去算,你2W去算大概也是1W你家老板大概把你实际上班日从17号开始算吧..I guess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5-01-02 15:44:00
另外除非你拒领不然综有争议雇主还是得在离值当日给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1-02 15:44:00
若从17号开始算月薪,那这个9333就合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1-02 15:45:00
总之,要吵还是回归劳工争议仲裁单位协助吧...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5-01-02 15:45:00
若无则不要以私人恩怨乱行举发以免造成自己遗憾PS.月薪制那金额会因为超时工作而违法因为加计固定的加班费后没有超过低标另外休息时间不算在工时里 不过妳应该有两段30分钟休息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5-01-03 13:49:00
给每日每周每月的班表囉,也许可以计算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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