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请问恐吓拍照是否能成立?

楼主: pupulzlz (就是钥PU)   2014-12-18 22:38:20
问题:
请问若自行以相机拍摄违规停车,若被恐吓不要拍照,是否构成恐吓或恐吓危害安全?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12-18 23:19:00
"被恐吓不要拍照"<~看是怎样"被恐吓"...没有细节只能跟你说有可能构成也有可能不构成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4-12-18 23:24:00
如果是很凶的大叫"喂~别拍",基本上很难构成如果他打完还说"下次再拍给我试试看",有机会构成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12-19 00:06:00
照你的说法很难吧你的叙述看起来是两件事啊 呛声归呛声 打人归打人呛声并不犯法如果是他打你以后说再拍我还会再打 那就会是恐吓"以...为目的"这一块必须合致 要提出证据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4-12-19 01:54:00
她没有恐吓妳 她直接加害 = =也就是说他没有恶害通知 她直接进行了 跳过那步骤那就不是恐吓了妳心生畏惧以后也不敢拍 那是你经验所做的判断不是他恐吓的结果 因为他没通知要给妳恶害过她直接来换句话说 恐吓是先警告再行动 直接行动就是这次行动不能扩张成 这是警告我以后也不能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12-19 10:57:00
...你要这样讲我只能说逻辑跟语词学是很重要的
作者: Judicial5566 (司法5566)   2014-12-19 11:44:00
将加VS已加 你能区辨不同吗??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4-12-19 12:00:00
"通知" "将"加 直接打你不叫"将加"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4-12-19 12:14:00
你能说服法官就行...不过连版友都说服不了阿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4-12-19 13:16:00
打不到 叫伤害未遂 不罚 你要讲解释法条 不管适用那妳去找刑分的书看就好 要自己解释 其实不用问告就是越不懂 告的风险越低 XD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4-12-19 15:41:00
我能先厘清一下,你发问的目的是希望版友帮你背书吗?让你日后出庭时跟法官或检察官说"你上PTT问过,版友都说有构成,所以你提告"...是这样的吗??先呛声后打人,综观来说呛声会被解读为打人的起手式会被视为一个行为,如果打完之后还补充预告下次的行凶才会被视为第二次的行为(恐吓)以上为犯罪行为人经过审判后被法官上课的心得...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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