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2014.10.22 20:30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驾驶汽车无受伤
他:骑机车.有擦伤有送急诊.当日已出院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有叫救护车.保留现场到员警救护车抵达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我:强制险
他:租赁机车.无照驾驶.不确定状况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事发地点:基隆路172巷口.无号志.无证人
当天晚上毛毛细雨.我从巷子里开车出巷子右转基隆路.有停车再开.有打方向灯.
也有看到对方但当时距离大约一百公尺.就继续行驶.等汇入车道转正之后.忽然听
到后方有车倒与尖锐的摩擦声.大约2秒左右车辆正后方保险杆遭受猛烈撞击.下车
查看并报警!!
事故现场图 http://ppt.cc/uBG~
肇事责任判定结果出炉如下
车辆种类 初步分析研判可能之肇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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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小客车 涉嫌支线车道不让干道车先行
普通重型机车 1.涉嫌超速行驶失控(限速50公里/时.自称时速60左右公里/时)
2.无照驾驶(满18岁) <第21条第1项第01款>
肇事原因出来将近2周.双方尚未联系.目前我已完成维修估价.
六、问题:
就目前所有的资料分析研判来看..我想请问一下..
1.这个事故是我方或是他方的责任比较大
2.对方有受伤.会不会影响结果
3.我还有没有需要多注意一些什么
非常感谢大家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