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allbbQQ (callbbQQ)
2014-12-17 06:52:11事实经过:
因毕业刚搬出一栋20年以上的老旧房子,搬走后,
房东质疑我恶意损毁她的床垫,
导致其表面变黑,
要求我赔偿两万五,
并将之前口头承诺的减免租金要回,
若不给钱,就要将我的"恶行"告知系所人员、学校辅导室、硕班指导教授,
然后扬言手上握有我的身份証影本,会追踪我,
再告知我的里长、军中长官、上班后的公司....
我回复她,
我完全照入住时的规定,
正常使用床铺,定期更换床单,
睡了两年变更黑(原本就是黑黑的旧床垫)正常等等,
但她执意是我的问题,
且开始把一些老旧坏损的问题怪到我头上,说我这人多恶劣,一定要跟别人说等等...
以上都是我交屋、租金结清后,
以电子邮件沟通,
也因为是交屋了才这样,
让我觉得房东更可恶,
而且,那床垫是前房客自己花钱买,懒得搬走才留下的旧床垫阿,她竟然说是她花两万五买的,要我赔偿。
另外,她在邮件中还不断说她是退休高中老师,以前在校教公民道德与法律...
问题:
感谢各位大大看完,
请问她这样的行为有没有触犯什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