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103.12.02 上午十点三十分。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驾驶者为父亲。
父亲轻微擦伤,未验伤。
母亲左脚踝粉碎性骨折,12.12出院。
诊断书有争议还未入手,打算回诊时再跟医生讨论。
对方无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现场图跟现场照片已入手。
初步分析表,还在申请中。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父母应该只有强制险吧...
对方有保强制跟任意险 (任意险额度不明),已跟对方理赔专员连系。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先附上昨天刚拿到的现场图跟现场照片。
http://ppt.cc/5IRh
http://ppt.cc/zO9L
对方是中型货车。
根据我父亲形容,事发当时他时速约30~40公里。
在一如往常的通过十字路口时 (当然是绿灯),发现对方车头已经在旁边了。
完全闪不开。
撞击处大概在机车的左中后方。
刚好我母亲的左脚踝就在那...
六、问题:
目前我母亲刚出院,还在家中休养。
医生诊断书重点:“需轮椅或助行器等辅助器材、需休养3~6个月”,
独漏了居家照护天数。
但出院当天没机会见到医生并讨论,所以只好先不领诊断书待回诊时再请教。
不知道是我父亲忘记提了,或者是医生有意的遗漏?
一般就踝部粉碎性骨折的情况下,申请居家照护是很合理的吧?
如果没有家人随侍在侧,我母亲就连便溺都有些困难...
左脚插著铁架,完全无法施力及着地的情况...
居家照护部分当然跟求偿金额有正相关。
目前跟家人讨论的初步结果,再借由现场图参照,我方“应该”是零肇责。
接下来就静待初步分析表结果了。
和解日程倾向在过年后二、三月,看复原状况而定。
并且在近日蒐集完资料后要求对方强制险先出险,不知这流程是否有误?
母亲的医疗费用是十一万三千余元,再加上亲属看护、必要照护耗材及辅助用具等等...
强制险关于粉碎性骨折的材料费会全额给付吗?材料费刚好十万元整。
关于回诊及复健费用等,不知如何估算。
这部分是漫天喊价用的吗?
或者是在强制险两年之间向对方保险公司多次实支实付?
如果对方强制险额度在和解前或后已用完二十万额度,那这又该如何请求呢?
虽然不打算狮子大开口,但是我也实在不想吃亏阿...
母亲是家庭主妇,当然在休养期间做家务劳动等想必是不可能之事。
小弟这边倾向主张劳动能力丧失说,向对方以最低薪资按休养月数求偿,不知是否合理?
最后就是精神赔偿了,请给小弟一些建议吧.sPttLifeLaw
..XD"
母亲62岁。人估算结果,含强制险大约在45~50万元之谱,但总觉得估得太过保守啦...
目前依照个人估算结果,含强制险大约在45~50万元之谱,但总觉得估得太过保守啦...
当然小弟知道世上没有是否“合理”的求偿金额,只有是否“合意”的求偿金额。
但还是希望大家给小弟一些指教。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