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 闪灯路口左转擦伤行人

楼主: AiuchiRina (爱内里菜)   2014-12-17 18:39:03
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103/11 月底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对方眉毛上部碰伤流血,当场有叫警察及救护车,留院观察后返家,仅外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及笔录,但笔录各说各话没交集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我方已联络保险公司(强制险)针对医药部分请对方准备单据赔偿,另外车祸当日
母亲(驾驶)因担心对方去医院需要钱,当场交付现金 5,000 元
五、事实经过:
车子没有行车记录器
出事路口是两条小路交岔口,两边红绿灯都是闪灯,当时我母亲从路口出来要左转,
有个同向行人(年约65岁)走在斑马线外(离斑马线边界大约2公尺),
左转过去时车体左边后照镜碰到行人,行人眼镜掉到母亲车子的挡风玻璃上,
人跌坐在地,眉毛上部流血,当时车速缓慢因在转弯,顶多10-15km/hr,
撞击点母亲的车子位置后轮在斑马线上,前轮已过斑马线,
因撞击点系车前方后照镜,所以我们认为撞击点非斑马线上,行人未走斑马线
一开始出事时我妈有先问说对方怎么没有走斑马线,对方回说他看没车就走了
但后续对方却又咬定他有走在斑马线上,是被撞飞所以才离开斑马线
我们认为以转弯车速根本不可能有撞飞的可能
但当时警察做笔录时双方各说各话,所以笔录也兜不起来,初判表上也写无法判定
今日对方约我们谈和解,妈妈觉得对方没走斑马线有部分过失,我们也有过失
打算对方医疗费部分强制险支出,另外当天交付的 5,000 元就当做赔偿金
但对方找来一个朋友 态度强硬的来乔事情,
意思是叫我们拿一笔钱出来解决(他没说金额但我猜可能是个五万之类的吧)
但对方也拿不出实际受损害的证据(医疗费部分他们说很少,对方也没在工作了)
只有说这边还有点痛之类不是很具体的话
所以最后没有谈成 对方扬言提告
六、问题:
有关证据部分因为没有记录器也没录音,加上车行缓慢根本没有车痕之类的
所以根本没什么证据去判断责任归属比例等等 包括笔录及初判表都是
妈妈这边因为也要退休了,过失伤害即便成案是可以接受的
另外我们认为对方一直举不出实际的损害 也许对方就不了了之
如果真的走法院,那就依据公平的情况去办理 (不希望是乔事情的方式解决)
请问我们在这个 case 上是否有什么需要做的事情,或是可以补救的地方嘛
毕竟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又不想被敲竹杠
想请问大家的意见了,非常感谢!!
作者: MELOEX (MELO)   2014-12-17 20:09:00
行人不走斑马线不代表妳可以撞他不拍前科 对方不想走一般调解 那就让他告 给法官判依照他有办法出示的证明让法官判断赔偿最后 转弯请千万留意自己的前方以及转弯半径您母亲在撞到之前完全没注意有人的话 就算今天他走斑马线事情很可能还是一样发生0.0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2-17 21:09:00
车行方向"看不到"该行人吗??还是 "根本没看前面就转"?建议该行人直接提过失伤害告诉为妥....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4-12-17 22:04:00
如果认为就算被判刑不会高于拘役50天易科罚金5万的话是可以考虑上法院pk
楼主: AiuchiRina (爱内里菜)   2014-12-17 22:42:00
其实我觉得我妈自己一定也是没注意假设是我开的话 一定可以看到所以过失责任我想一定是有的 只是对方其实没事但却要要求不太合理的一笔费用 我们比较不能接受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2-17 23:22:00
这样子好了,假设令堂被别人撞成这样,您打算要多少???
楼主: AiuchiRina (爱内里菜)   2014-12-17 23:23:00
其实我不久前也自己出过一次车祸 是我骑车被撞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2-17 23:23:00
更不用讲令堂撞人后的表现,竟然是先责备对方没走在线上?
楼主: AiuchiRina (爱内里菜)   2014-12-17 23:24:00
对方逆向负完全过失 我车子坏掉修了12k, 气胸住院两天最后是跟他要求修车费用 但他是学生 半工半读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2-17 23:24:00
参考楼上几位的建议吧不想给不合理,就送给法院,也是一种爱国表现....
楼主: AiuchiRina (爱内里菜)   2014-12-17 23:25:00
我们最后只拿了5千 还不够我修车的费用这次的 case 是我想大家都有过失 但他本身伤害很小比较难接受不合理的乔事情方式解决 如果法院判决我们至少觉得是相对公平 有些依据的方式吧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4-12-17 23:41:00
一码归一码,你不想对别人追究不代表别人不该追究你们对方有外伤,有见血,那不叫"其实对方没事",法律不是这样看的,对方有受伤,你们有过失,这样过失伤害就会成立就算这起车祸,你们的肇事责任比例只有一成,还是有过失
作者: MELOEX (MELO)   2014-12-18 00:24:00
妳被撞 不争取是妳的选择 与这次的事故何干?半工半读 按月扣薪也是赔 要妇人之仁是妳的事情现在心里不平衡怪不得别人阿
作者: shirochan (小白)   2014-12-18 09:06:00
这种遇到行人不先礼让就硬要钻,您母亲驾照用买的?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4-12-18 10:13:00
这种刚好是少数刑民相反的 刑会比民重 她没走再穿越道民事与有过失 但是刑事上行人与行人穿越道靠的太近考量犯刑成度量刑时和直接在上面差不了多少 XD
作者: jsschen (jsschen)   2014-12-21 23:01:00
这些话在法院上说就科科科恭喜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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