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103/11 月底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对方眉毛上部碰伤流血,当场有叫警察及救护车,留院观察后返家,仅外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及笔录,但笔录各说各话没交集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我方已联络保险公司(强制险)针对医药部分请对方准备单据赔偿,另外车祸当日
母亲(驾驶)因担心对方去医院需要钱,当场交付现金 5,000 元
五、事实经过:
车子没有行车记录器
出事路口是两条小路交岔口,两边红绿灯都是闪灯,当时我母亲从路口出来要左转,
有个同向行人(年约65岁)走在斑马线外(离斑马线边界大约2公尺),
左转过去时车体左边后照镜碰到行人,行人眼镜掉到母亲车子的挡风玻璃上,
人跌坐在地,眉毛上部流血,当时车速缓慢因在转弯,顶多10-15km/hr,
撞击点母亲的车子位置后轮在斑马线上,前轮已过斑马线,
因撞击点系车前方后照镜,所以我们认为撞击点非斑马线上,行人未走斑马线
一开始出事时我妈有先问说对方怎么没有走斑马线,对方回说他看没车就走了
但后续对方却又咬定他有走在斑马线上,是被撞飞所以才离开斑马线
我们认为以转弯车速根本不可能有撞飞的可能
但当时警察做笔录时双方各说各话,所以笔录也兜不起来,初判表上也写无法判定
今日对方约我们谈和解,妈妈觉得对方没走斑马线有部分过失,我们也有过失
打算对方医疗费部分强制险支出,另外当天交付的 5,000 元就当做赔偿金
但对方找来一个朋友 态度强硬的来乔事情,
意思是叫我们拿一笔钱出来解决(他没说金额但我猜可能是个五万之类的吧)
但对方也拿不出实际受损害的证据(医疗费部分他们说很少,对方也没在工作了)
只有说这边还有点痛之类不是很具体的话
所以最后没有谈成 对方扬言提告
六、问题:
有关证据部分因为没有记录器也没录音,加上车行缓慢根本没有车痕之类的
所以根本没什么证据去判断责任归属比例等等 包括笔录及初判表都是
妈妈这边因为也要退休了,过失伤害即便成案是可以接受的
另外我们认为对方一直举不出实际的损害 也许对方就不了了之
如果真的走法院,那就依据公平的情况去办理 (不希望是乔事情的方式解决)
请问我们在这个 case 上是否有什么需要做的事情,或是可以补救的地方嘛
毕竟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又不想被敲竹杠
想请问大家的意见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