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11/24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有受伤+验伤 /对方没事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 /有做笔录 /未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有强制险 /对方开车有第三人+强制险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我驾驶机车由西往东直行,对方开车由南往北直行,
在一个无号志、同样大小的路口撞上,双方均未超速酒驾
附现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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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判表写说我方责任是 未依规定让车 /对方是驾驶疏忽
六、问题:
1.过程都是由对方保险员与我洽谈,"保险员说"比例是我3他们7
所以修车费、财损、不能工作的薪资,都只负担3成,另外还要负担对方修车的7成
只有医疗的强制险会全额负担,是这样吗?
2.因为我有受伤,我觉得对方保险只赔3成很不合理,
如果私下和解不成,再去调解委员会或是提告过失伤害是吗?
3.下星期二有约私下和解,是否可以直接提出我的需求金额?
第一次车祸只能一直爬文...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