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父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抛弃了我们,并且这近三十年来都几乎没有联络,在我成年时
母亲终于决定打离婚官司,我和姊姊也都出庭作证父亲都没有尽扶养的义务。
法官最后判准离婚。日前父亲打给我希望能够帮忙付健保费(想要挂到我这边)
基于最低的身为儿女该尽的一点义务,就答应了,可是没想到后来健保局就寄来
他之前所欠的健保费将近四万多元。
问题:
请问父亲没有尽扶养义务,他之前的所欠的健保费我可以不用帮忙缴吗?
另外也想请问如果我不去理它我会被强制执行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