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长久以来一直想不透的诽谤罪问题

楼主: aqswdefrgt   2014-12-09 12:25:10
问题:
诽谤罪:
“意图散布于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为诽谤罪,
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1.甲在网络上说:乙欠钱不还、乙损害了谁的利益、乙性侵了谁诸如此类的
并且假设陈述都为真
那么这样的陈述具有预防第三人受到乙伤害的可能性
这明明是一件对的事情,为什么甲会有诽谤罪名的可能?
难道甲应该把事情都掩盖
让乙可以大剌剌的对其他不知情人的进行无预警的侵害
这样会比较合理吗?
2.每天都有一堆新闻:某某是公共汽车之狼、某某是变态、某某做了什么错事
而这些某某都不是公众人物
可是媒体可以直接散布于众毁损他人名誉的事
甚至连脸都直接拍到
那又为什么不构成诽谤罪?
以上两点问题一直困扰着我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2-09 12:42:00
新闻自由况且言之有本.....
作者: ntuguy (ya)   2014-12-09 12:52:00
新闻自由可以违反刑法??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4-12-09 13:19:00
可以告阿 没看壹周刊整天被告吗 只是不怕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2-09 13:30:00
频果常常踩红线,但人家不是没准备.....
作者: Ichbinyy (我是YY)   2014-12-09 13:35:00
新闻自由是被宪法保障,说可不可以违反刑法听起来有点怪公众利益 <---> 个人利益 孰轻孰重? o_o贴两个相关释字 http://ppt.cc/oMs0 http://ppt.cc/nX@s君不见新闻媒体还有个第四权的称呼...反正要告都可以告,会不会成功而已>.<
楼主: aqswdefrgt   2014-12-09 14:10:00
I大,看了头有点昏昏涨涨的@@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4-12-09 14:13:00
和公益有关会因人而易 EX.总统会乱借钱 任何人都可能因为他是总统而借她 所已和大家都有关 绿岛小吴会那关金门人啥事情 就不该众所皆知可否受公评也一样 总统当的好不好 要受到全国公评我家家长好不好 恩 这只要受到家我家人公评就好其他人来凑热闹乱评 就太过了
作者: sychang0807   2014-12-10 00:02:00
可受公评之事是不是只适用公务员或名人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4-12-10 00:32:00
公务员?? 一个清洁工 偷情 妳觉得这也该受公评??不算纯属私德?
作者: sychang0807   2014-12-10 01:21:00
所以我不太了可受公评之事范围 如果说人偷情当然不算如果私人土地纠纷,我告诉众多人说某某侵占我土地(确实鉴界结果是这样),这样也毁谤阿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4-12-10 10:02:00
土地纠纷是你们的私人恩怨,跟公共利益哪来关系?
作者: sychang0807   2014-12-10 10:38:00
n大 我是说可受公评之事的定义,如果只要跟公共无关,就不能受公评之事吗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4-12-10 12:03:00
你们双方其中一人是公众人物吗?不是吧?
作者: sychang0807   2014-12-10 16:02:00
所以可受公评之事根本就只使用公众之人是否?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4-12-10 23:43:00
所谓可受公评,条件当然是人事物其中之一与公众有关啊人非公众人物,事物非与公共利益有关,要如何公评?你私人的纠纷与公共利益无关,双方又非公众人物,是想要如何公评起?"私人纠纷"不就是双方之间的事情而已?不然怎么会叫做"私人纠纷"
作者: sychang0807   2014-12-11 05:13:00
那我在请问对方防火巷违建且逾越我防火巷范围(我防火巷没加盖),那防火巷就属于公共利益了吧n大 我之前那篇po文就是在说那个,他本身自己就是防火巷违建,且逾越我防火巷土地,我告他民事拆除地上物地返还土地,他提出只要他家提供做污水下水道,那我土地部分要做双向雨水沟,所以他逾越部分在空中,所以没有妨碍他人,所以不用拆,而且他给的所谓答辩状,我没有修改,相当人资料也删除,东西是他写的,这样会毁谤他什么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4-12-11 09:28:00
你的问题是你忿忿不平,我也多次回复你了...既然都有提告,交给司法判决,判决书出来再讲就没这问题你有必要急于现在就把人家答辩公开吗?判决书是公开文件,当然可以讨论,但答辩不是...
作者: sychang0807   2014-12-11 11:25:00
我的确是忿忿不平,就是我不太了解公评之事涵盖范围,因为有人说民事法庭都可以旁听了,没有啥秘密可言,目前他在家把越界物拆了,我们也只能撤销告诉我以后会注意这种情况,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4-12-12 08:16:00
公众人物的言行才属于可受公评的范围,答辩严格来说只是他在法庭上的言论,没什么好评论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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