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今年10月中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方行人送医不治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所有报案程序皆完成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已处理
五、事实经过:
对方酒驾肇事致死,后已和解。
已提民事刑事诉讼。
六、问题:
亲属关系-
亡者有一女已年满20,一子未满20(18岁),
子女过去皆与妈妈(前妻)同住;
亡者母亲尚存,由二儿子(弟弟)抚养。
事件进展-
亡者家属日前已与肇事人和解,但好像还是需要开庭,
Q1请问这是开刑事庭还是民事庭?还是两个都要开?
Q2请问若开庭家属方需由谁出庭?
目前法定序位看起来是由其女儿为第一顺位,
若女儿不便出席是由其儿子与法定代理人陪同出席吗?
或者是否能用委托书方式交由女儿的母亲代为出庭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