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因为之前抽奖抽到某样数位产品(是正品)
没想太多就刊在露天上想转卖
(有点忘记当初网页上有没特别写上转卖,不过只卖这一台。我的拍卖也都是出清一些
没用到的东西或二手)
结果收到露天寄来的"贩售商品违规被移除信"
里面指出我的违规理由:1.2.刊登物品使用近似商标权人的商标或标志
该项商品也已经被露天移除,不再贩售了。网页也看不到了
上网查了一下才想到可能因为我拍的照片拍到商品的LOGO了?!所以违反了商标法?!
我网页上也有附上一些产品的说明(是从其他的购物网站参考来的)
目前有点担心不晓得会不会因此被厂商提告??
露天寄来的那封违规被移除信应该是厂商检举的,因为里面有附上检举权利人
所以也有看到厂商的连络信箱,我想请问我现在自已先寄信去跟厂商道歉会比较好吗??
还是要等收到通知信确定被告后再看着处理??
问题:
请问我这样是已经违反了商标法吗?是因为我拍卖上放的照片(我自已拍的)拍到logo?
因为有厂商的连络信箱,我自已先寄信去道歉会比较好吗??
网络上找到的主要都是卖仿品被告,所以不太清楚自已这样是不是也有可能被告?
因为露天那封信说我重大违规而且又是厂商检举的有点担心QQ
谢谢大家,以后卖东西会再多注意T.T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