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债权] 胁迫及恐吓导致债权不成立

楼主: a9301040 (加油)   2014-11-25 21:03:37
最高法院51年台上字第746号判例
刑法上之恐吓取财罪,系以恐吓使人生畏怖心而交付财物为构成要件,如
交付财物并非由于畏怖心所致,而另有其他企图者,其恐吓尚非既遂。
同院72年台上字第1241号判决
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第一项之恐吓取财罪,系以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
所有为构成要件,如对于该使人交付之财物,本有正当取得之权利,则除
所用恐吓方法或可成立他项罪名外,要无由成立恐吓取财之罪。
生小孩是权利?还是威胁?
生下小孩依民法规定,父母负保护教养义务,跟具资力的对方父母说明
准备适当之养育费用,应该很难说不是权利?或者称的上是威胁?
至于堕胎,对于女方身体造成损害,请求身体照顾费用,似乎也允当?
当然,如果对方说不给钱杀全家或方火烧你家之类的自然就是恐吓取财
※ 引述《emmasfish (零距离)》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跟女性友人发生关系导致对方怀孕,对方胁迫我必须签下本票,才愿意堕胎,不然就要将
: 此事告知我的家人。
: 由于担心家人安危,当下只好在警察局硬著头皮签本票跟和解书,因为不按照他的意思做
: ,他就会把小孩生下来。
: 问题:
: 1、想请教一下此举是否有构成胁迫签署本票以致于债权不成立?
: 2、是否构成恐吓或是恐吓取财?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emmasfish (零距离)   2014-11-25 21:20:00
谢谢您的回复 我在天秤座法律网看到的 连结如下http://www.justlaw.com.tw/LRdetail.php?id=327感觉跟我的情况很相似不知a大见解如何?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4-11-25 21:25:00
哪个仙人跳演到真怀孕这阶段 = =
作者: MELOEX (MELO)   2014-11-25 21:37:00
仙人跳跟你的案例差多了好吗0.0
作者: emmasfish (零距离)   2014-11-25 21:38:00
就曾经爱过 然后现在变成恨金额谈不拢 被胁迫签本票
作者: MELOEX (MELO)   2014-11-25 21:40:00
爱不爱是主观 客观事实就是男方射后不理这样0.0
作者: sandyQQ (-)   2014-11-25 22:42:00
生下来可以要扶养费 保証付更多
作者: MELOEX (MELO)   2014-11-25 23:12:00
告刑事 警察也当恐吓共犯告XDDDD
作者: windwater (风水)   2014-11-26 20:19:00
真的爱对方,就不会搞到对方要堕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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