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老旧公寓楼梯使用权问题

楼主: dddgooglebbb (google大神)   2014-11-24 20:01:50
事实经过:
小弟所住公寓因楼梯把手老旧破损 近日已取得2~4楼同意重新改建楼梯把手
但因目前4楼其中一户住户 因他们住户是两户四楼打通 出入都是由另一个楼梯出入
并没有从我们的楼梯出入 所以坚持不分摊改建的金额
问题:
想请问四楼不分摊金额的话 有什么方法可以保障其他住户权益吗?
因四楼其中一户坚持往后不会从我们楼梯出入 但是难保有个万一
如果说签切结书之类有用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mercury1011 (秋叶)   2014-11-25 00:32:00
参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7条第2款、第10条第1项、第2项一般社区都是召开区分所有权人会议不过实务上常遇到摆烂故意不参与会议也不愿意出$$的其实不管有没有用到,共用部份就是所有住户都要出真要走法律,就是要做成区分所有人会之会议记录到调解委员会调解,或直接用支付命令来处理,调解权责为各县市政府工务局公寓大厦管理科之公寓大厦争议事件调处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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