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103年6月16日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左手及右脚粉碎性骨折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因为在车流量很大的位置所以路人帮忙移车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都只有强制险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对方超速超车失败从后方撞上我,路人移车到一半他突然走了,
并肇事逃逸后来才抓到,初判表上我零肇责。
六、问题:
由于近两次交谈对方都说词反复让我很担心,
也一直没明确说撞到我说他没有感觉,但有两个目击证人作证,
他只说大家都觉得是他那他就赔,去法院申请了假扣押,
我付上初判表及现场图遭驳回,理由是未提出任何可供即时调查之证据,
我不明白我还能提出什么证据,难道要等调解成立,他没有在期限内给钱再去假扣押?
请问还能有哪些证据ORZ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