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事情是这样,刚刚女友接到以前网恋的男友说:
“我女友对不起他,说我们的交往没有经过他同意。
说他跟大陆某个权贵王烁很熟,准备来台湾处理我”
由于我女友非常紧张,对于他是真得会伤害我们不清楚。但是有几个线索
1.他确实有透过某种方式知道我女友住家跟上班位置
2.在他们关系还稳定的时候,大致知道他家在大陆从事房产
3.也透露出今天我与女友约会行程
问题:
从对话当中多次提到加害生命,恐吓他人。
应该已经构成刑法第三百零五条(恐吓危害安全罪)
但是这样不同国籍的案件该如何处理?
顺便一问,如果他真得是有这样能力的人,我们有什么避难途径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