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妈妈在前年被诈骗了几十万,但被害人是爸爸(以爸爸的名义购买)
现在诈骗案判决确定,似乎要开调解会
之前爸爸接到法院通知,但不知道是什么所以没去
(在法院裁判过程中,双亲离婚分居,所以妈妈也不知道有收到通知)
昨天妈妈接到调解会的电话告知爸爸一定要去,
因为之前都没有出席,明日再不出席就代表他放弃求偿
但因为昨天才接到电话,告知爸爸时他人已经要出海了(出海后没有任何讯号)
问题:
不出席调解会的话,就一定无法求偿吗?不能再次改期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