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 因疏失,公司要求二个月薪资赔偿

楼主: rie06728 (oin)   2014-09-27 12:54:57
事实经过:
(文有点长,烦请耐心看完,帮助小妹的忙)
小妹是今年刚毕业的新鲜人,在7月找到一份在旅行社的工作,
工作内容则是收取大陆公司给的陆客资料,将资料key入移民署审查,
是否能入境台湾,每天收的量都很多,本来有4人分担送件的工作量,
隔一个礼拜,剩三人分担,再隔一个月多,只剩我一人承担工作量,
对于我还是个新手而言,量已经过大,公司主管还要求加快送件速度提高送件量,
所以每天都留下来加班,却没任何的加班费(公司说是责任制),
有时须准时下班,但因为件未送完,则要把工作带回家做,
在开会时有提出问题,但主管却认为是自己的问题,却不帮我分担工作量,
结果出差错了,不小心漏件,造成那位陆客无法入台,
但陆客已付机票与船票的钱等其他费用,这笔损失,
陆客要求大陆旅行社赔偿,则大陆旅行社要求我们公司赔偿,
则公司要我赔偿一半金额,对方要求1.5万人民币,折合台币约7万多台币,
小妹每月薪资只有23k,扣除劳健保和公司福利金,实拿根本不到23k,
因为压力太大,身体不断亮红灯,时常都得去医院看病,就在九月底提出离职,
人事部规定,薪水是5号发薪,所以我得在十月五日才能拿到薪水,
在办离职手续时,主管在离职单上写要赔一半金额并要我签名,
当时不签他们一定不会放我走,只好硬著头皮签了,
做不到三个月,却要赔二个月的薪资,不只白做工,也赔上自己的健康。
问题:
1.对于我还未满试用期,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合理合法的吗?
2.如果我真的需要付一半金额,我应该要如何跟公司要正确赔偿金额?
(公司只说会在电话通知)
3.我愿意负责,但要我赔二分之一负担太大,赔偿金额有改变的余地吗?
4.公司这样的做法有违哪些法规吗?
小妹才出社会,还有很多不懂的地方,请各位帮帮小妹的忙,被公司压榨,
又要赔2个月薪资,实在负担不起。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4-09-27 13:06:00
向当地劳工局提出申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