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9/19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有到医院检查,对方轻微擦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未移动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我方有联络保险公司,对方不清楚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对方:路边临停(未熄火)就下车至邮局办事,车身超出路面边线,独留一幼稚园小孩
在车内,未坐安全座椅。车被撞时车主才刚坐上车,尚未开始移动车辆。
我方:速度不快跟着前车行驶,因市区车多可能没保持适当安全距离,一时闪神未注
意到前车已绕过对方突出范围,于是没刹车就直接撞上超出路面边线的左后车尾。
六、问题:
1.因未煞车就直接撞上,又双方都是老车钣金薄所以看起来很严重。做笔录时警察说
我方的责任较大,但在现场看对方的车真的停放位置超出路面边线很多,难道不是
对方违规停车在先吗?对方违规停车导致车祸与我方未保持安全距离及闪神才撞上
究竟哪方责任较重?
2.已告知对方直接与我的保险公司联络,但对方一直打电话来问会不会全赔(他的修
车费约4~5万),这种情况应该是双方都有责任,应该不会是我方全赔吧?
3.应不应该以全赔来换对方签民事&刑事和解书?
4.怕对方不断予取予求,这种车祸情况下我方有什么可以站得住脚的地方吗?
5.一般保险公司大约要多久才可以拿到笔录和车祸资料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