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八月收到要补税约1万多
当年从某补习班离职
他没寄扣缴凭单所以没报税
所以在脸书两个帐号留言
一个是C帐号,本人常用设定公开的帐号
po文写道:扣缴凭单应该是上班公司要主动寄来的吧?
然后留言内有写到
学ㄨ补习班
柜台贱人没有寄
她没寄我还真不知道要申报多少?他们都逃漏税阿
(但本人之前还待过另一间学ㄨ补习班,柜台更是无敌多人)
另一个是中文姓名的帐号 不常用 文章设定"只有朋友能看"
朋友群中有补教界的人 之前补习班小朋友 其他学校的小朋友 还有一些家长
po文一开始有写到
1.要补缴100年度的税
记得当年离开了霖元学ㄨ补习班
2.是谁没有寄?
是那个老板口中办事一流的陈ㄨ宣主任吗?(后来改成班主任,但他们ㄧ开始就截图了)
如此卓越的办事能力
算错给英文老师的钱(此为事实)
还有那时请他健保转出抚养人她却没做(事实)
3.我人都走了,你还是要捅我ㄧ刀,在哪里三年半你捅的还不够吗?
4.扣缴凭单不是该由补习班主动寄给我吗?补习班逃漏税的那么多,谁知道你们报了多少
后面留言中有不小心用了C帐号回留言
其实我两天后跑了一趟国税局解决税的问题了
所以我就全删文了
不想跟他们计较
但现在是他们不肯放过我
我收到该补习班的存证信函
要告我毁谤
说我公开批评甚或不实指控他们逃漏税及谩骂班主任
及毁损本班主任,本班部,及会计事务所之事
要我七日内贴文道歉
问题:
请问脸书文章设定仅朋友可看
也有涉及毁谤罪吗
但留言中又可连至我C帐号
这又会有差别吗
是两个帐号视同一样??
还是分开处理
另外
我在补习班的第一年
实领的比报税的多
请问这样不算逃漏税吗
但我的意思是 补习班逃漏税的很多 谁知道他们报多少 没指明是他们吧?
刑法第 310 条:“对于所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但涉
于私德而与公共利益无关者,不在此限。”
1.关于逃漏税,我的薪资转帐跟某年的扣缴凭单,应可当证据
2.关于对那位主任的工作疏失,要属私德吗??还是可算公共利益??
2.关于觉得她捅我这件事,有构成毁谤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