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家人在网拍购买艺文票券,票价比官方便宜近一百元,未疑有他即下标,
没想到隔天收到卖家寄来的票,发现上面写着“校园贵宾券”,
并加盖“依税法规定 贵宾券严禁转售”,当下有些气愤,竟然会拿免费的票转售,
我们很少在网拍买票,这种状况还是第一次遇到。
问题:
1. 卖家这样的行为是否合法?
google之后只找到“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4条第2款”:
“非供自用,购买运输、游乐票券而转售图利者,处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币
一万八千元以下罚锾。”
但本案的卖家仅转售图利,并无“购买”运输、娱乐票券之行为
(贵宾券应该是卖家免费取得?)
是否可向网拍平台检举卖家这样的行为?避免再有人上当?
(还是这属于买卖双方之合意行为?所以有人要买也无法可管?)
2. 买家若使用了此种自行购得之票券,是否有触法嫌疑?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