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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retti (-*冰晶美少女*-) 看板: rent-exp
标题: [其他] 修缮责任归属问题
时间: Tue Aug 19 08:39:55 2014
故事是这样的,
本人住的是小套房,
最近浴室的喇叭锁坏了,因为当时时间已晚,在没有通知房东的情况下就找了锁匠,
然后得知整个喇叭锁内部生锈须更换,花了800元。
锁匠解释说因为浴室湿气较重,喇叭锁会生锈是正常的。
尤其是夏天在套房吹冷气,同时把浴室的门关起来,浴室内外温差大,加上湿气散不掉,
就非常容易生锈。锁匠如是说。
后来将生锈的喇叭锁拍照给房东看,想跟房东请钱,
房东却说那是“人为损坏”,房客要自己负责。
我的问题是,
根据锁匠的说法,喇叭锁生锈属于“自然损坏”,换下来的锁也的确锈得不像话,
房东却坚持是“人为损坏”,
请问我能不能根据什么法律条文,跟房东争取自己的权益呢?
注一:
房屋契约是市面上都买得到的制式化契约,
里面有提到“房屋因自然之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房东)负责修理”
但在房东自己加的条文里也有说“室内用品若影响使用功能,签约一个月后请自行处理”
注二:
因为剩不到半个月就要搬走了,
如果房东仍然坚持不负责,届时我是否可以把新的锁拆走并把旧的锁装回去呢?
如果我真的这么做了,结果被房东发现锁是坏的,他是否可以说是我毁损的并扣押金?
还是我能不能根据什么法律条文站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