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103年05月份,现已收到传票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对方死亡
我方有皮肉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案,已申请初步分析研判表
研判结果如下
我方 疑超速行驶、使用伪造之牌照(处12-I-3)
对方 疑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 无保险
对方 不详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朋友的弟弟当时骑乘大型重机车(使用伪造牌照、疑有超速行驶)直行道路,行经一路口,
无红绿灯号志,地上为黄网线。对方驾驶普通重型机车从对向车道,不知是打算左转或
回转,后经调阅监视器画面查看,未待转或先在路中停等就直接切进我方车道(初判
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双方产生撞击,双方均送医救治。
我方皮肉伤,并无大碍。对方到院后,经检查后,意外发现对方有一颗相当大的脑肿瘤,
导致对方持续昏迷,住院后几天过世。经检察官相验,法医官的死亡原因指出是因脑肿瘤
过世(死因部分是朋友说法,目前尚未看到确切证明文件。)
案经两度调解,双方对于和解金额未达成共识,目前已收到传票要于下周开庭。
在能力允许且合理范围,友人的家属很愿意负起责任,我们也都有心理准备,既然
人过世了,对方就是谈钱,但是开价600万,实在很无力负担也不知道是不是合理。
朋友的弟弟已有心理准备如果拿不出那么多现金也愿意往后每个月分期给人家,只要是
合理的赔偿金。真的很拜托大家了,谢谢。
六、问题:
1.根据初步分析研判表,大概双方各占多少的肇责?
2.因为对方确实有脑肿瘤的问题,但说死因完全跟车祸无关又不太可能,对方的年龄
大概是在65岁正负3,目前无业,想请问过往有无类似案例,赔偿金额的价码大概会落
在多少?
3.目前收到的传票,应该是先去开侦查庭,请问到庭应讯时,家属可否陪同?朋友的弟
弟已经成年。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