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租屋处原本是由A物业公司管理
签约时也是跟A公司的人签的
过一段时间换成房东自行管理
我只跟A公司的人见过面和联络
房东则是没联络过
房租是签约时直接汇款缴一整年
水电费则是每月汇款
就在租约快期满时房东将房子卖给他人,由B物业公司管理
房东换人此事并未主动通知
是因为隔壁房间要修漏水, 需要经过我的房间 ,B物业公司的人联络我
我才知道换房东
今年六月中我的租约期满
因此我打给B公司的人通知交屋
他们就跟我约时间交屋,还算押金应退回多少,将退回金额写在我的契约书上,并将契约书还我,还跟我说三天后会退给我
但是三天后没退,我打电话问,他说联络不上我的旧房东,因为他们押金的事要跟旧房东谈
自此之后B公司一直拖延,至今已退租块两个月
昨天打去问,B公司说旧房东并未将租约转给他们,因此要我去找旧房东要押金,然后就开始推拖
过两个月才跟我说旧房东为将租约转给B公司,也未免太夸张
问题:
1.既然租约并未转给B公司,那B公司的人凭什么来跟我交屋,还算押金跟我说三天后退?
2.我应该如何拿回押金保障我的权益?
旧房东现在也联络不上
不知道该怎么办
烦请大家能给我建议
谢谢